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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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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B5%B7%E5%88%9D%E4%BB%96%E5%80%91%E2%80%A6%E2%80%A6

他們首先抓了所有的共產黨人;
我沒有講話,
因為我不是共產黨人。
接著他們抓了所有的猶太人;
我沒有講話,
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然後他們抓了所有的工會骨幹;
我沒有講話,
因為我不是工會骨幹。
後來他們抓了所有的天主教徒;
我沒有講話,
因為我屬於新教。
最後他們來抓我;
到那時候,
已經沒有剩下任何人來講話了。


只是放新聞要提告而已,說老實話到底狀子進了法院沒?我還沒看到新聞
台灣雖然有不少恐龍法官、檢察官(前幾天才跑掉一個),但是基本上還是個法治社會
憲法當然保障言論自由,但是可沒無限制的保障,那不成了叢林社會
即使進了法律程序,也不代表你就一定有罪,就算有罪也要三審定讞
(雖然烏龍案不少,但是救濟程序只要你懂得運用資源也不會讓你呆呆向前衝)
你引述的這段不符合今天台灣的社會,當你還可以在這裡貼文就表示根本不是你講得那樣
給那位先生的誠摯意見趕快去找法扶吧(當然如果有四個小朋友幫你請律師那我也沒意見),讓專業的人幫你保護權益。
我要打杯香蕉牛奶配101爆米花了
舊 2015-12-25, 03:51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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