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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賺一年 台灣抵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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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ne Cr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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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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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davidxyz
外商不要人的話會辭退,
外商狠的辭退方式是通知你fired,
然後警衛全程跟著給你30分鐘把東西打包走人!
而不是用"不付薪水"讓那個人"在公司當空氣"逼人走的方式,
哪還能在公司逗留啊!?
哪個外商用過這種這招?
我也建議,
就如你所說,
不用太刻意放大陸資"有多好賺"!
更狠的是只有5分鐘不到,警衛直接押送停車場.
之後私人物品會由HR打包後快遞送回家.
30分鐘還怕有人心有不滿在電腦搞鬼.
2015-12-24, 11:12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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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ne Cr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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