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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級黑豬肉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引用:
作者acetyII
如果有規定要用法定語言開會否則違法

我認為你說的沒錯,如果有規定的話

只是我們都是看新聞說法,新聞說法不代表法律

就看法律怎判定嘍

此外開會準則就是少數服從多數嘍,很多股東會也是這樣搞的,還能叫記者出去

至於有人說多帶幾個人就是多數?黑社會? 沒常識也要多看看電視,這點我也不好多說什麼,開會最基本的就是先確認有資格開會的人是誰,其他的本來就沒話語權,這跟多帶幾個人有關聯?


沒有法律規定一定要用官方語言開會否則違法。

但是只有官方語言開會出來的結果和記錄會被法律承認。也就是說,妳要是違反這個用中文開會出來的結果,要告妳違反開會規定,法律上不成立。

所以這種開會時,一定要請律師及第三方證人在場。而律師其後的簽名和第三方證人的簽名,也只能在官方語言的會議記錄上簽名,去追認法律效用。


為什麼我這麼清楚呢?新聞這件事跟我沒關係,但是別問...
腦補一下... 情況應該是用一堆中文趕走不懂中文以及不懂法律的人,然後把他們的票拿給懂中文的人變成 proxy 票(因為沒有超過一定人數出席,法律上也不會追認),然後用這個方法去排擠不懂中文的。但是真正投票記錄下去的決定,是會由英文或中英雙語講過後確定英文部分溝通沒問題之後去做舉手投票動作,才可以被法律追認。
舊 2015-12-24, 10:55 P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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