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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33
引用:
作者noname
台灣以前很多因香港廉政公署跑來的貪官 罪犯 也沒遣返 引渡
五億探長呂樂 曾志偉父親曾啟榮


引用自蘋果日報
貪檢落跑 防逃條款還躺在立法院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0151223/759484/
理論上還沒定讞的可交保 定讞後檢察官要等到文書送達才能傳喚 拘提 執行
明明可以逕行拘提而不拘提 怪修法 怪東怪西怪廉政這隻老鼠也沒用
不過這些都不是本案縱放的理由 "聽說"交保後就不知去向了

刑事訴訟法
第 469 條
受死刑、徒刑或拘役之諭知,而未經羈押者,檢察官於執行時,應傳喚之;傳喚不到者,應行拘提。
前項受刑人,得依第七十六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規定,逕行拘提,及依第八十四條之規定通緝之。

第 76 條
被告犯罪嫌疑重大,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不經傳喚逕行拘提:
一、無一定之住、居所者。
二、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不知道這個案子有沒有黨證發揮作用
以阿扁來看
其實台灣和中國也很像
上面不想讓他跑掉的就跑不掉
至於會跑掉的

都是下面想讓他跑掉的
研究一下國民黨的貪腐史其實還蠻清楚的

上回才知道前臺南市長張燦鍙因案服刑
妻子過世仍不能返家奔喪
我們的司法體系
自己人和外人
有黨證沒黨證
分的可清楚了
只是天真善良的台灣人向來不以為杵
以為只要會拼經濟就好棒棒
唉∼∼∼∼∼∼
舊 2015-12-24, 07:20 A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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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