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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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性平法就是規定不能拿"性別"問題當作免職的理由
大家都說有內規 要遵守職業的內規
但大家不是更常說惡法亦是法嗎?
如果每個職業都這麼人治
難怪工商團體一直視勞基法為無物
因為大家都可說 根據我們公司內規
你就是不能休假 你就是只能領這麼一點錢
不能接受就離職啊
再者
有網友會因為哪個警察射擊一直脫靶
搏擊技術不佳而虛爆他嗎
大家不就只會拿外表做文章
好像沒有大家警察中的形象就不會抓壞人 打靶就會打不到一樣
(這事件的主角射擊分數是很高的)
這跟軍隊高裝檢時上層長官的態度有何不同??
只有表面 不求實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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