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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arconlony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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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5
您的住址: 金一十大女支三
文章: 1,282
引用:
作者scottchang
你說的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你說的是懲罰性賠償。
我們可以先把一件事談完,再聊下一件嗎?


no

離題是78區傳統 當遵循之

台灣司法系統有問題 法律變成保障惡人工具
法院不是伸張真理公義之處 而是保護懂法律或者加害者的地方

法院有用 就不會有人橋問題烙兄弟囉
就怕你這種case去小額訴訟 也是輕輕放下
損失到自己時間金錢 得不償失
舊 2015-12-21, 11:53 P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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