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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事不要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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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tt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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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9
文章: 1,844
老實說應該是先小額訴訟,真的沒辦法才是戰刑法,怪警察怪檢察官,老實說還不到那個程度,等於是我在幫他開脫...
引用:
作者
sutl
晚幾天跟晚幾個月晚幾年晚幾世紀,自然會是不同等級的事件。
你說的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你說的是懲罰性賠償。
我們可以先把一件事談完,再聊下一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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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p: AS701
speaker:HECO Aleva GT 402
player:mbp
2015-12-21, 11:41 PM #
55
scott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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