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沒事不要告人
瀏覽單個文章
lzarconlony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您的住址: 金一十大女支三
文章: 1,282
話說...從yahoo到現在 沒遇過一次詐騙耶..
經驗太足 運氣太好嗎
像這種case 就是罰則太輕
超過一個禮拜也許太短 一個月應該夠了吧
超過一個月 無故未出貨 就應該以詐欺起訴 這樣才對
檢察官也真是的 還不起訴咧
我看小額訴訟估計也是不了了之
2015-12-21, 11:36 PM #
53
lzarconlony1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lzarconlony1
查詢lzarconlony1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lzarconlony1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