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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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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引用:
作者abo5738
那是你心軟
有些人是會要求車馬費
精神賠償 這都要外加上去的

那就叫和解金啊,哪有人在要車馬費

不知道樓主是否當庭簽和解書,有簽的話的確都是會大事化小,因為法庭會認為你這算個人糾紛又不是公眾大事,不要浪費司法資源,既然錢都還了那就等於一場誤會,不會輕易就判刑(尤其是刑法)
引用:
作者scottchang
我老實說,接下來打算打多久?民事,不是刑事。
我是不會再告了。
我自己要先出一千喔,然後台北台中跑,真的,我放棄。

我的經驗告訴我,民事會成,通常刑事已經成了,才動的了,但是現在刑事確定失敗了,民事成的了?

不起訴書是寫什麼呢?

要也是一開始以刑逼民
你都拿到錢了,目的也達到
(除非金額你不滿意)

你覺得對方沒事,是因為你一開始就告錯了
舊 2015-12-21, 07:40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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