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沒事不要告人
瀏覽單個文章
scottchang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9
文章: 1,844
引用:
作者
iorittn
也許可以先寄個存證信之類的
搞不好就不用告了
有時告人不是為了錢,是爭一口氣
其實真的再來一次,我真的會先寄存證信函,為什麼?
當時就是被憤怒沖了頭,決意要告,實際上我浪費的時間跟金錢遠比多方還多。
光是來回兩次台中,先不要說我開車還是搭高鐵,那個就都划不來了。
我雖然不是第一次上法院(有告人,也有被告),但是這次我處理的真的很差!
__________________
amp: AS701
speaker:HECO Aleva GT 402
player:mbp
2015-12-21, 06:21 PM #
19
scottchang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scottchang
查詢scottchang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scottchang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