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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將准賣酒 限「超商取貨」驗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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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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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Hsin-Chu / Miao-Li
文章: 512
引用:
作者
jase
應該是去警察局取貨吧...
當超商店員是神是吧
這提議其實不錯耶..
引用:
作者
ㄧ本道
應該會強制在快遞單上標註內容物為酒吧
那買十八禁的東西也應該要強制標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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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2015-12-16, 11:33 AM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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