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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只釘對林鳯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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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 C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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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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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ys070
這家鮮乳要放大招搞買一送一
全聯證實要辦這促銷,秒退的可能要去這家抗議一下
這樣算不算違法
第四條 事業銷售商品或服務附送贈品,其贈品價值上限如下:
一、商品或服務價值在新臺幣一百元以上者,為商品或服務價值之二分之一。
二、商品或服務價值在新臺幣一百元以下者,為新臺幣五十元。
2015-12-15, 06:0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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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 C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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