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五十隻馬
*停權中*
 
五十隻馬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39
引用:
作者laifu
大家都喜歡混在一起炒,然後用直覺來判定的樣子。

首先是精神病殺人算是謀殺還是誤殺?謀殺當然有可能判死刑,誤殺當然不會判死刑。可是精神病不是腦部分泌不正常嗎? 那飲酒或服用藥物後大腦異常反映造成旁人的死亡是否也能夠判謀殺?以後服用咳嗽藥水後撞死人被直接拖去打靶就好笑了。

再來是精神病的判定,我這串看下來沒有人認為精神病專科醫生有足夠的素養可以正確分辨病人與正常人。多數人認為精神病裝一下就可以騙過專業醫生了。這種想法有人認為台灣醫生不夠專業,也有人認為只要是精神病科的都很好呼弄,不管是國內還是國外。

然後結論就是在台灣如果想殺人,裝一下肖ㄟ就可以躲過法律責任。



引用:
作者老兵.
那些立委都是政黨提名多數人選出
政黨只會提名可能當選的人
人民素質差選出來的人就這樣了
選顏董羅董和他們家人的人在乎他們的立法能力法學素養嗎
只在乎他們喬事情的能力吧

而且你說的話我好像沒聽法官講過
那比較像是一些無知網路鄉民愛講的
什麼都怪到立委甚至官員首長身上
好像他們是上天指派任命的
和政黨或自己的投票行為無關



所以?

你以為立法、修法程序是一個法官認為法律有問題就可以改的嗎?

一個法官認為法律有問題,要修法,首先他要先通過司法院內部提案機制,經司法院內部審核討論後通過,才能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

立法院收到法律案後就會過了嗎?
錯!這種東西在立法院一躺就是十年以上的比比皆是,更別說要是有些利害關係的,連交付審查都不會,直接在程序上就退案了。

而且即使是進入委員會討論了,也不代表就能順利通過,立委們還有一招常用的,就是由立委提出修改版本,「XX版」把原提案內容照抄後,修改幾個關鍵的地方,再交付討論,最後通過的常常是這種東挖一塊、西補一塊的「XX版」修正案,原先的立法、修法原意可能蕩然無存,甚至與原案立法目的背道而馳。

你還認為立法怠惰的責任可以推給其他人嗎?



畢竟每一片雪花都認為這次的雪崩跟他無關

引用:
作者ZADAUS
常言道: 選賢與能, 問問自己, 你投票時真能秉持這個原則嗎
還是先看顏色再看賢與能??
某位仁兄還說只要候選人下跪就會投給他, 票這樣投的
再來靠北無法監督立委....都代議制度了還監督個啥??


不能同意更多了

引用:
作者droganfly
不是說整個系統都出問題了嗎∼這個系統包含了行政,立法,及司法三權啊!

選民素質低,所以只可以選出低素質的立委們,這只能靠長期的教育來改變。但是,官員,法官們不都是接受高等教育的菁英嗎?一堆奇奇怪怪的決定和判決讓人懷疑它們是不是只是會讀書的米蟲而已!

我也沒有特地要針對法官啊,不過這次這種判決,不就很明顯的是有缺陷嗎?台灣的法律系統是照抄德國的,可是為什麼沒有把德國人的公務人員考核(diestliche Beurteilung)一起抄進去?


沒有人民的監察系統而單單只靠官員的自我警覺調整和考核, 中外幾千年的歷史已經證明這是行不通的了, 所謂「規矩是死的, 人是活的」, 沒人比那些官員更熟識體系的漏洞
舊 2015-12-15, 09:59 AM #2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五十隻馬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