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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aerocat
如果真的只有一句[我要讓你們待不下去] 加上 後面的說法,
還能成立恐嚇的話,只能說不是北檢太有正義感就是律師不行,
話裡面有說要對對方的身體、財產、名譽等危害的惡意嗎?
可以加個辯護說法,你是指不會讓他們再繼續以不正手段欺騙善良的人來參加會員,
不過....恐嚇只是對方提到而進行偵辦動作,不代表檢方認同有主觀犯意跟符合客觀構成要件。
除非檢察官今天已經跟你講明了,司法不公啦......台南地檢就很n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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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謂了啦...
只要公共危險那邊過關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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