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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arconlony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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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5
您的住址: 金一十大女支三
文章: 1,282
引用:
作者teraflare
你來幫我鑑定精神狀態。


去中區看診咩 這樣應該就沒圈內問題
不然開車去宜蘭榮總 那邊醫師比較有耐心
吃藥不能根絕...

還有都請了律師 進入檢查程序 尚未進入法庭
不是該準備答辯狀嗎 刑事偵查流程 自己找資料看看吧
還是找律師幫你搞

最好是用背的 上戰場靠記憶 穩死..
一定都是遞交書面+本人誠意展現 才有機會


引用:
作者emh01304
我本來還想回這種事情不要隨便臆測
結果沒想到一樓還真就是那個砸啞鈴的? 是該說這世界果然真小嗎?
這樣看來我覺得一樓應該不是要被告
而是應該裁定必須進行強制就醫 , 直至其精神問題康復為止
否則這回好運沒給他砸死人 , 下回再有個什麼事給他不爽觸動他神經難講這次會不會改跑去放火?
當初我看到那新聞只有一個感想
就是IQ跟EQ果然是兩碼子事 , 腦袋的書裝再多也不代表就不會幹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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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就是缺少銅鋰鋅(趕快去買幾瓶純水補充礦物質拉)
(醬有沒有低IQ糕EQ )
想成為什麼師不用IQEQ 首先要有毅力或者根性

有人生理生病 有人心理生病
樓主只是需要找身心科同業瞧瞧 扯到什麼IQ EQ去

裁不裁定也是專業說了算 住海邊 管太寬
社會事件那麼多 只是剛好這件是網友+神內醫師 有需要特別標準?

正常反應應該是事不關己 高高掛起 頂多幾句忠告
沒有什麼如果傷到沒傷到 又不是砸到你
舊 2015-12-13, 11:55 PM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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