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raflare
真佩服你也能牽拖到
政治上面去?
我可無意要陷入[政治文] 遭砍帳號 (先說明)
這是兩回事
卻是有前後因果關係
若我不是被無故違約惡意停了會籍?
若我不當場據理力爭數次遭到工作人員如此對待?
若我不是EQ那麼差的人?
我想 一般人也不會到憤怒到從那麼高的樓上把槓片往他家樓頂砸下去
假如要砸破: 毀損罪 --> 告訴乃論
實際上是彈出去 ---> 公訴罪
我說得很清楚事情經過就是如此
一方面我面對公訴
另一方面我去找台北市法務局消費者保護官 一爭議 二爭議 三協調
換來一紙公文: 因雙方意見不同 ---> 請自己上法院 (這種到底在保護消費者?)
這當然不能混為一談...
講我模糊焦點...
不能說我只是滔滔不絕的說著整個事情經過
若不是我自己在警局筆錄就自行承認事我扔的
他們還要比照我的DNA和槓片上的證據來確認
對於這種行為 我很內疚 也很後悔...
筆錄上起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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