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十萬的旅費
只是因為這樣就要來去嘗試第一次
勸各位遇到消費糾紛 (尤其健身房很惡劣那種)
他們工作人員的態度很惡劣 不管明來暗使
依稀記得他們
[你就去找消保官阿?!律師啊?!還是什麼你覺得可以拿回你會籍的方法]
那依附挑釁的表情和極度令人嫌惡的表情...
有強大律師團又跟黨政關係不錯...三年累積3000個糾紛案例
依然屹立不倒...不知道為什麼可以讓這種健身房繼續存在??
當時被氣到爆炸犯了[公共危險罪]...
前幾天所謂法務局消費者保護官也是形同[紙上作業]
根本爭取不到自己的權利(對方違約卻是我來承擔受損..)
當作 一次人生的課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