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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cowa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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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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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ba1c
拜託, 這只是個逃漏稅事件嗎?
這件事顯示有相關政府單位的公務員以照顧榮民之名, 行自肥之實, 而且是長期性系統性在搞. 在納稅人的集體損失之中, 王如玄牽涉到的金額根本微不足道. 如果我被A偷了一億, 被B偷了一萬, B這筆只能是小事, 我的心力當然會優先放在A, 而且不能讓類似行為再發生.
所以逃漏稅不用查? 所以公務員逃漏稅不用查? 難道國稅局還要併行法院之後才能查稅?
甚麼時候國稅局還需要平行單位同意後才能查?
我也該去考公務員了
2015-12-09, 08:31 PM #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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