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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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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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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davidxyz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627/35921502/

是被"法院判定"為過勞死喔!
雖然獲勞保局職災給付197萬元,
可是你知道那家公司被罰什麼嗎?
這家公司被罰新台幣"三萬"元!(30K,30000四個零而已)
公司負責人或相關主管沒人被關或被起訴喔!

知道為什麼台灣雇主跟主管怎麼亂搞都不怕了吧!
鬼島!

法令規範
現行法令雖未禁止僱主要求勞工加入公司通訊群組,
但勞動部提醒,下月三日《職業安全衛生法》上路,
僱主須對夜間或長時間工作、可能因異常負荷促發疾病的勞工,
採必要預防措施,若僱主經常以通訊軟體要求勞工加班、
未對勞工可能過勞採預防措施,恐有觸法之虞,
違者可罰三萬元到十五萬元;若勞工因此發生職業病,
罰鍰上限還可提高到三十萬元。


罰三萬,
還不用賠償死者家屬

那197萬是勞保給的職災給付

歡迎來到鬼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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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舊 2015-12-09, 11:16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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