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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m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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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15
引用:
作者Adsmt
沒錯,每次看到那些欲加之罪就覺得很好笑,一些洗腦網站的話也信,要秀智力下限也不是這樣的。

其實證據很明確:

1. 李遠哲只參與教改審議會。

2. 教改審議會在教改推行前就解散了,李遠哲不再參與任何和教改有關之推行,除了發表一些個人看法。

3. 教改真正推行者是當時的行政院長蕭萬長,及召集人劉兆玄。那些愛亂鬥的,也是要去鬥這兩人。

4. 教改的推行內容和審議會建議內容相差甚遠,不要混做潵尿牛丸就可以隨便亂抹黑了。


我覺得你的山寨版

懂得比你多
     
      
舊 2015-12-06, 09:54 P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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