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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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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這法官的問題很大,還有人堅持這是公平判決,實在是不知該說什麼.....

無罪推定並不適用這裡,如果某某產品需要認證才能銷售或使用,就不能使用無罪推定,不然要認證幹嘛?直接說「根據無罪推定原則,本產品默認為合格」就好了,要認證個鵰?
舊 2015-12-05, 04:18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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