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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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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7788000
先說我個人認同黑心油確實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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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所有的司法系統都可以相信
則本次判決就是檢察官太弱
被頂新律師團打爆
大家應該都有看過日劇 Legal High 吧
法庭上就是看證據來判
當然小弟我非法律人
去翻閱判決全文也不不出啥門道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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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各種黑心食品通常都難以重判
我比較認為是法條上的漏洞導致
想杜絕這樣的事情
還是趕緊打給大家選區的立委吧...

你想得太簡單了,還有一個重點是「法官可以自由採信自己想要的證據」,這才是本案最大重點。

話說美國辛普森案這麼轟動,也是有類似問題。法律從來沒有什麼法官依法判決這種事,法官只要爽,完全不採信你的證據或採信根本明顯有問題的證據,法條怎麼寫都沒用的。 (之前不是還有案例,法官只憑自己的血輪眼就自行判定被告提供的合約簽名「不是偽造」的,原來現在法官已經強到只憑肉眼就可以判定簽名的真偽了)

檢:法官就想判頂新無罪?
https://tw.news.yahoo.com/%E6%AA%A2...-215007026.html

他以編號CCRU1644172貨櫃為例,該貨櫃2013年2月29日從胡志明市出口,3月7日抵達台灣,檢驗日期標示2月10日至3月11日,清艙日期為3月12日。換句話說,如果照大幸福提供的相關資料來看,這只貨櫃還沒清艙點交給大幸福,就已經來到台灣,而且它的檢驗時間還長達1個月,這不是明顯造假嗎?
施教文直言,這種完全站不住腳的證據,法官卻故意迴避,完全置之不理,判決書裡隻字未提,簡直「太沒有道理了!」更誇張的是Vinacontrol的檢驗報告,明明都註明是從貨櫃採樣(drawn from containers),辯方律師卻硬掰是上油槽頂部抽驗,連大幸福的呂氏幸也跟著這麼說,「好像我們檢察官都看不懂英文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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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嗆人說要看判決書了,你以為法官會笨到在判決書裡露自己的馬腳?
 
舊 2015-12-05, 12:22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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