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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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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黃大仙
我前面說了我只是想想,要說終身遺憾有點太過,我觀念沒這麼新,畢竟這種行為如同玩火,除非完全沒包袱,不然試問有那些人真的玩得起?


替你想到解決之道了!

你給對方老婆錢.然後辦事
或是對方老婆給你錢.然後辦事.

這就屬於經濟範圍的交易
 
舊 2015-12-04, 03:17 P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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