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yntech113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324
引用:
作者aabb
重點就是這律師的提出論點 都以頂新無罪為前提

這樣得出的結論是??

例如內文中就已經自己假設原料來源無問題 只是媒體報導有誤

但是卻忽視了越南官方文件 文件中以指出越南原料在供應出口就是飼料油


重點就是這律師的提出論點 都以頂新無罪為前提

應該說,他的立論都是在越南的飼料油都是安全無虞,
只待精煉就可以食用.

以另外一則[永昌無水石膏案件]新聞的類似說法,
越南生產的"飼料油",等級也屬於"食用級".
所以台灣重新精煉也沒有問題.

這個當然就很主觀.
舊 2015-12-02, 10:59 AM #1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yntech1130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