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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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KAP
很好奇
有位上節目說得不錯
這種攸關數百萬人的事
不該由幾位掌權的人決定
因為太容易就被搞定
但如果是百萬人一起來
想搞定就沒那麼簡單
不是聽說國外很多企業賠到倒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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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台灣的法律, 你要先證明你是喝了他們的油才生病受損阿.
但是你每天喝的吃的一大堆東西, 你要如何推論你的癌症是因為他們?
國外是有精神賠償之類的, 不用有實際損害就可以求償了.
可以罰到你唉唉叫, 但是台灣要修法成這樣, 根本某可零
財團早就圈好立委來養了, 你說會修法來砸自己腳嗎?
那天變魏應充第二,還要靠這種漏洞百出的法來脫身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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