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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33
引用:
作者gtstmars
合理個X
這律師扯一堆名詞
原料油 飼料油 食用油

底下留言就有人講了
原料也是有分食品級跟非食品級

也有很多人說過了N遍
越南政府早就告訴台灣,大幸福就沒有資格生產食品
做的東西就是非食品級,就算他用的是健康豬屠體也一樣

一堆人包括法官就是要忽略這個事實

然後越南的供應商說自己是食用油就相信


算了,這議題懶得再說了,想護航的人就繼續護航沒關係

以後你的小孩吃到大便精煉漢堡就不要該該叫、不要用健保

偉哉美食(ㄕˇ)王國,e04

他們不護航
搞不好就沒薪水領
小孩沒奶粉喝也沒飯吃
或是得道者身旁的雞和犬
像被告辯護律師群
哪管得到未來
或根本聰明有錢到不會去喝噁油
舊 2015-12-01, 06:05 A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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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