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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stm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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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40
引用:
作者Mickey3456
看看這篇文章吧! 我覺得還蠻合理的.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0151130/743559/

合理個X
這律師扯一堆名詞
原料油 飼料油 食用油

底下留言就有人講了
原料也是有分食品級跟非食品級

也有很多人說過了N遍
越南政府早就告訴台灣,大幸福就沒有資格生產食品
做的東西就是非食品級,就算他用的是健康豬屠體也一樣

一堆人包括法官就是要忽略這個事實

然後越南的供應商說自己是食用油就相信


算了,這議題懶得再說了,想護航的人就繼續護航沒關係

以後你的小孩吃到大便精煉漢堡就不要該該叫、不要用健保

偉哉美食(ㄕˇ)王國,e04
舊 2015-12-01, 05:06 A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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