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覺的,那個楊律師的說法....
真的...好假...
用(養豬場及屠宰場本來就不可能太乾淨...)這一類好像真那麼一回事的理由,
以及"若「未來要作成食用油」要繳20%關稅,未來才可以精煉成「食用油」"這個理所當然的說法跟本是滿滿的替頂新美化......
油品製程或是帳目裡挑出合法的部份內容出來講講就好像都對了?
在大部份人的認知裡..
豬油就是從豬脂肪加熱提煉出來的,
橄欖油是由橄欖壓榨出來的,
而不是只要內含多少%含量就可以叫作豬油或是橄欖油....
更不會是用"其他原料"經過煉製調色調味後製造出來的。
選購大廠牌的產品,通常也可能是以為較大的企業在安全或品質上會相對的更嚴謹些............
這些都是基於信賴原則...
所以基於信賴,絕大部份的民眾不會去嚴格檢驗所購買的食品裡頭含有什麼成份或是沒有什麼成份.....
然而今天廠商和司法攜手打破了這層信任關係,
"蠻合理"在哪裡?
頂新做為食品加工廠有沒有回收餿油後再製?
正義香豬油裡有沒有驗出雞的DNA?
如果認為生產食用油的工廠,也同時在做餿油回收再製也沒什麼...
那我認為有這種想法的人......大概是餿油吃太順口了.....
102年假橄欖油.
103年餿水油..
都忘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