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LINLAW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5
文章: 20
我看了一些網路討論其實說的很好,

檢察官不是沒本事,檢察官提出,頂新原料是有問題的,

但是法官不討論原料,法官討論的是成品是沒問題的,

所以按照此法官的標準就是,大便精鍊後是可以吃的!

這個才是厲害,法官相當聰明,也很狡詐,他不跟你討論原料,他討論成品!!

那麼,檢方就要證明成品讓人吃了,一百個人死了一百個人,那頂新才是有罪的。

說法官沒問題,說檢察官太嫩的,該去看腦科了!!
舊 2015-11-30, 06:01 PM #2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INLAW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