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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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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93
引用:
作者OscarShih
台灣法律有一個特色

就是要對人立刻致於死地才會重判(在台灣的相對重)
那種慢性對人體有害的大概就是輕輕放下

所以也包含製毒,販毒, 都是較輕的刑,
明明你知道這種和殺人沒有什麼兩樣, 還沒有什麼罪惡感

2010-4月 苗栗婆媳肉毒桿菌中毒 一人死亡
有誰被重判了?
 
舊 2015-11-29, 07:50 A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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