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真象
讓我想到最近這幾天工安家族裡的一名國立碩士的工安。
連法規都看不懂,別人跟他解釋,他還當自已是主管來駁斥其他網友的回應。
怪不得他常換工作,連合約條款都沒在看,問基本的法規問題還硬辯說是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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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這種主管就只能挖坑讓他跳
以前我的作法是依照主管的意思寫報告(當然是要多好有多好)
但是在文章中會有個小(註)
放在附件內.也就是所有完美條件全部形成下(變異數可能10項).才可能這樣
但是依照現行的規模與發展.達成的機率是 ? %
3年內順利掛掉2位空降主管....因為最高層開檢討會.究責時.除了公開批鬥大會外.也會逐一約談各階段的人員.白紙黑字的報告.決策者自己不看完整.怪誰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