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alfonxm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引用:
作者沙發椅
雖然基於「法律上」,醫師是不得不救人啦(醫師法21條)

但每次看到這種要求別人高道德標準的……

高道德標準這鬼東西是用來檢視自己行為而非拿來苛責別人的,好嗎

沒看到這種高道德標準跟畸形給付制度已經把急診室搞到變成稀有動物嗎?
舊 2015-11-18, 06:38 PM #5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alfonxma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