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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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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引用:
作者機油大盤商9
先說 我是用外行人的想法看待這樣的事 也或許是我前面的留言看的不夠仔細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933095

https://tw.news.yahoo.com/lightbox/...-053421136.html

以我一個外行人來看 CPR每10分鐘一節 我不知道這個點數的申請是累進的 還是跟手機以分計費 不滿一分算一分計價
還是說 他這中間斷斷續續執行了6次的CPR 但是健保幾付的基數是10分鐘一次請43...


您一定是總經理!連是否連續做CPR都列入計算而非考量檢查待命回頭確認…馬後炮之最高境界!

我之前列舉的例子他唯一只在乎材料費而完全忽略執行所需要有的常識跟動作等現實!

您一定是總經理!
舊 2015-11-18, 05:18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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