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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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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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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wu2
補休比較省成本.
現行法規, 加班費計算是有規定的, 每天前兩小時x1.33, 後兩小時x1.66 計算. 補休是 1:1 算.

前不久才說要改成與加班費計算方式一樣. 不確定是否有跟 40 工時一起通過, 有的話就是明年才會這樣計算.


如果你是指"同一個人, 補休和補加班費"來比, 的確是補休成本較低
不過我是覺得搬樹掃地這種臨時需要大量人力的事情, 聘請較為便宜的臨時工, 比起讓公職人員過勞又補休而言既便宜又免過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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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請多指教~
舊 2015-11-11, 04:32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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