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JXL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您的住址: 晚上黑壓壓一片的那區
文章: 99
引用:
作者Adsmt
十分同意,如果我是老闆,用這個文案的主任、提案人員一定全部叫他們回去吃自己。

理由是,嚴重損壞公司形象。這個我用膝蓋想就知道一推出一定會被公幹的,到底是腦殘到什麼地步才會想用這種文案呢?

不過我覺得他們高層應該也是氣到跳腳啦。

我又要說這句名言了:「天才和愚蠢之間的差別,就是天才是有極限的。」

就是幾個太自我膨脹的大女人主義搞出來的
一個還好有人會拉, 兩個以上就拉不太住了

這跟飆車族是一樣的, 人一多起來 散熱就不太好, 腦子就溫度高了

會議上有人提案, 有人幫抬氣氛, 如果不是有力人士(比如更高層/BOSS之類的)的反對
往往沒有人敢去反對主導的那個人
舊 2015-11-08, 05:39 PM #3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XL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