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不笑的老K
先生聲明一下,俺不是認為這個實驗無意義,只是覺得樣本取得不好而已,如果是針對「宗教與慷慨的關係」的研究,那麼一開始各取一半才對,這樣子統計數據的強度才會對等,而不是 323:847 這樣懸殊的比例(而且還回教特別多,宗教可不是只有回教啊)。
特定「因果關係」田野調查的統計要點是 1. 樣本數要夠多,數目越多越有代表性,以及 2. 樣本數要對等,比例越接近越有比較性。
這個實驗的樣本數俺覺得夠多了,雖然還是少,但能湊一千多個家庭跨國實驗的單位可沒幾個,所以這個實驗還是很有意義的;但是有將近一半的樣本是回教徒……,這就讓這個實驗的立意打了問號,讓人質疑:「這實驗一開始的目的不是研究那個題目吧?」
您還沒點上面板友提供的原文進去看?
PhD J.D. 的結論不是這樣子呈現的(因為「慷慨」與「不慷慨」並不是二分法),不想看很囉嗦的 Result 段落,可以直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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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樣並沒有什麼問題,很多研究都是這樣,要一千以上實在是吹毛求疵。
剛好最近看的這篇登上 Nature 的論文,研究摧產素對人信任度的提升,實驗對像也只有 194 人,如果「千人以上的對象才叫研究」,請問你覺得 Nature 上有多少篇論文會被你 reject?
http://www-psych.stanford.edu/~knut...s/kosfeld05.pdf
第二,我只是舉例,實驗結果是以比例呈現,因此人數的差異並不是問題,至少還沒有差異到可以爭論的地步。
如果無神者 10 人,伊斯蘭教 1000 人,這才叫有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