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引用:
作者oversky.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PCode=L0040001



食安法改過之後檢方為什麼要去問食藥署?
明明現在是食品業者要自己去證明。


先弄清楚民法跟刑法的區別再說吧。
 
舊 2015-11-02, 10:35 AM #3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惡蟲現在在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