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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引用:
作者MPEP
不行 只有對方可以弄死你 但是你不能弄死對方 否則你要被關十年


你也太過激動了吧? 從你的角度看判決不公, 應該怎麼判比較合理?

這個判決應該有考量幾個點
對嫌犯有利的點:
1. 對方以辣椒水噴他
2. 先動手毆打

對嫌犯不利的點:
1. 嫌犯隨身攜帶刀械
2. 案發過程中還對死者叫囂"來啊, 再來啊", 反倒挑釁對方後再行兇
3. 所有人都被他刺了, 剩一個來不及跑的被刺死
4. 若對方有行兇之意, 早該在下車時就攜帶球棒可致人於死的器具

另外如果類似案件輕判, 那往後幫派鬥毆都可以先直接致對方於死, 再以此判例來要求輕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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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請多指教~
舊 2015-10-30, 04:42 P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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