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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引用:
作者drasil
刑法 第 23 條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正當防衛其實還是在法律的範圍內啦...只是有沒有過當有時很難說。


我的意思就是說當下才不管法官會怎麼判, 因為至少要活得到才會有意義.

活著: 完好或至少不會終生類的殘缺(所以低於這個標準就不列入考量了).

怎麼做最有保障, 那就那樣做!
舊 2015-10-30, 01:01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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