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到"二手區"買低賣高
法律上或許可以 道德上不可以 觀感不佳
樓主類比房仲阿或者業務的 也不太對
業務類的並沒有特別到二手區作銷售
他們的銷售管道 是需要付出一定成本 不論是否可見成本
二手商跑到免費網站上 借用他人資源行營業之實
開公司要不要成本 要不要繳稅?
嚴格來說 二手商這樣好像也逃漏稅 也就是違法喔
所以這跟房仲還是業務或者貿易都不一樣
樓主可能對這些商業行為很不爽
可是這些商業行為實際上有創造價值 是有付出並非不勞而獲
二手商在PCDVD 由於網站硬體&網路費 放置空間 或者是租借成本
總是要$$吧 這些並非該二手商支付 加上行營利行為卻無報稅
這個好像光稅就講不過去喔 樓主這麼不爽直接找國稅局關心關心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