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差點GG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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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dfgz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第七層
文章: 993
引用:
作者Another One
這根本是鬼扯
都修法多久了還有這種錯誤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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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討論是想蓄意隨機殺人 ,偽裝成酒駕過失 ,所以才能更快出來

跟蓄意隨機殺人比, 當然裝成酒駕過失致死更早出來阿

有點像搶劫 >偷 >詐騙 這種區別, 都是故意的,為何詐騙刑責這麼低
舊 2015-10-27, 09:49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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