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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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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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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smt
沒錯,房地產本來就不應該是消費商品。所以真正的做法是收歸國有,所有人不能買賣或漲價歸公。這點澳洲已經針對外國投資客在做了。


德國在房地產的管控作的很好,不過依我國政府的習性,若真去學回來做半套又東改西改的結果,通常比不做還要慘就是了。
舊 2015-10-24, 08:47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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