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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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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引用:
作者lobben
所謂誣控濫告就是你沒有把柄在人家手上
但他就是告
被告的名目很多啊
像是不當管理導致異位性皮膚炎...之類的
這種超瞎名目也告得成

然後被告還要花時間出庭陪人渣...
反告他們誣告也是浪費自己的時間
不勝其擾,超不划算


那種人渣嗆說要去告人都只是讓你心生畏懼,也就是要逼你上談判桌,你一上談判桌他們才能軟硬兼施,目的是要你花點錢息事寧人,他要的是這個而已,
你若說打死不和解大家法庭見,他們還反而害怕咧,麻煩死了
     
      
舊 2015-10-23, 04:49 P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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