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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bb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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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1,384
引用:
作者aerocat
沒把柄在人家手上就不用怕,
裡面弊案有多少,去問問裡面替代役就知道了。


所謂誣控濫告就是你沒有把柄在人家手上
但他就是告
被告的名目很多啊
像是不當管理導致異位性皮膚炎...之類的
這種超瞎名目也告得成

然後被告還要花時間出庭陪人渣...
反告他們誣告也是浪費自己的時間
不勝其擾,超不划算
舊 2015-10-23, 04:40 P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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