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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ep8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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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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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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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oversky.
這個和歐盟的「被遺忘的權利」有點類似。


歐盟判決:人有「被遺忘的權利」,Google必須依個人要求刪除搜尋結果
http://www.ithome.com.tw/news/87686


+1 沒有這些條文 現在也是能告 只是條文寫的詞不達意 不知道是不是故意寫成這樣.....
     
      
舊 2015-10-22, 05:26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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