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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dbo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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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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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pitz99
各位大大您好:

我是長期潛水的七八區用戶,有個問題想跟高手請教

我家是台中市區大約30坪在30米馬路旁的店面,

旁邊鄰近是一塊約20坪的空地,

因為40年多年來長期占用有定期在跟國有財產局繳五年追繳罰金.(視同合法佔用)

在不用鐵門,也不開店面的狀況下,怎樣有效的來使用這塊地獲利呢?

單純請教這方面的高手與智囊團,道德魔人請不要炮我

謝謝!

這句〝40年多年來長期占用有定期在跟國有財產局繳五年追繳罰金〞,
應該不等於取得合法使用權源吧?
要不等您取得合法使用權源再來討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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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5-10-20, 12:01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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