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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ro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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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引用:
作者人生開始
一個行為 沒有一罪一罰的問題


重新看了一下法緒,
因為是侵犯不同人的法益,所以是一行為觸犯數個過失傷害,過失重傷害跟過失傷害致死罪,成立想像競合。


補充前面,判再重有期徒刑合併執行上限就是30年。
舊 2015-10-17, 09:57 AM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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