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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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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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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212412
懶得回頭找之前回文
業務過失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第二項業務過失致死罪:「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你猜能判多重?
我猜最多2年.甚至出現1年2個月不得緩刑都有可能
民事請求~~~0

業務過失致死本來就不是重罪。

但這件事情發生後,政府還是不肯修法,將保險人數提高到1:1,不管是100人還是10000人購票,保險還是只有10人
舊 2015-10-16, 06:28 PM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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