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關於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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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mpom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372
有些不良機關會刁難 勞工。
正確的做法:存證信函。
不但有效果,連離職之前的權益,雇主都要依法處理。不然幾乎八成 我亂猜的
都沒依照台灣勞基法(最基本的法律都不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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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良行政機關 新北市衛生局
新海橋下那棟。交通不方便耶
Ghost island = 呆丸 Welcome to Taiwan!
舊 2015-10-12, 09:49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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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mpom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