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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致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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嗶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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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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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Belldandy_1
過失致死送辦,到最後是否以過失致死起訴以及判決,
還有待走完整個程序才能定讞,
警察只是依照該做的程序將人移送法辦,
不代表最後的結果。
警察雖然也是必須照程序作業,
但真的希望有一天這個程序可以改掉...
不然即使走到最後判沒罪獲不起訴,但也是多一個前科在那,
前科內容只是不起訴或無罪...等等!
再者也滿浪費人力資源不說,被告無奈又為此煩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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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1, 10:35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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嗶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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